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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体重管理年”活动方案, 全方位提升体重管理诊疗服务和保障体系 返回 企业专题报告 列表>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摘要


近年来,中国超重及肥胖率呈现显著上升趋势,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 年)》,2015 年 ~ 2020 年间,成年人群超重率由 30.1%升至 34.3%,肥胖率由 11.9%升至 16.4%;青少年群体(6 ~ 17 岁)超重率由 9.6%升至 11.1%,肥胖率由 6.4%升至 7.9%。儿童群体(6 岁以下)超重及肥胖率也突破 10%。肥胖症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还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沉重负担。根据世界肥胖联盟数据,2021 年,中国因肥胖导致的过早死亡人数约为 22.8 万例。同年,因肥胖导致的健康寿命损失超过 846.5 万人年。从社会经济负担看,2020 年中国超重和肥胖相关医疗费用达 368.2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2,621.6 亿元);预计到 2030 年,这一数字将达 828.3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5,897.5 亿元)。


面对肥胖症带来的严峻挑战,中国政府高度关注超重肥胖问题,持续完善体重管理政策体系,构建起覆盖预防、诊疗、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政策框架。特别是在国家“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引领下,中国在肥胖症防控和诊疗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总体来看,中国肥胖症诊疗与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多重现实挑战,主要体现在国家省市县四级体重管理中心/门诊标准化建设滞后以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肥胖症创新药物覆盖不足两个方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肥胖症诊疗效果及药品可及性。


具体而言,尽管各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推进体重管理中心/门诊建设,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医疗机构在建设模式、科室配置、人员资质、设备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尚未建立体重管理相关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机制,制约了体重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以及良性可持续发展。体重管理门诊的药品配备标准也尚不完善,体重管理门诊缺乏具体的药品目录指导。减重药物作为自费药品,医院准入难度高,创新药的配备率较低。同时,体重管理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尚存不足,人员能力、转诊机制、管理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区域间、城乡间服务能力差距,制约肥胖症防治规模化、规范化推进。此外,肥胖症作为慢性疾病治疗用药周期较长,患者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而基本医保不能将减重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惠民保、商保等多层次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十分有限,对患者的保障明显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亟需从政策层面加以突破,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一是加强体重管理诊疗体系和各级医疗机构体重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创新门诊收费机制及药品配备保障。建议加快各级医疗机构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建设,推进制定统一的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建设标准,明确科室配置、人员资质、设备要求等核心要素,为医疗机构提供清晰的指导;并将创新体重管理服务包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面体现医护人员的服务价值;同时,建立肥胖症创新药品的医院配备机制,畅通减重药品医院准入,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及时配备肥胖症治疗创新药物。


二是分阶段构建肥胖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短期推动肥胖症创新药广泛纳入城市惠民保,扩大患者群体的药品保障范围;在中期推动肥胖症创 2新药纳入商业健康保险相关创新药品目录/清单,为患者提供更多元化的保障选择;未来探索合理支付方式,在充分评估肥胖症创新药的临床价值和经济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对肥胖症创新药的覆盖。


体重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医疗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全民共建”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体重管理生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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